12月27日,河北张家口市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致使一名15岁女学生当场死亡。
从上面视频中可以看出,车祸现场满地是血,惨不忍睹。其中有一名男性的声音说道:“脑浆都压出来了,喷了一地血”。



从现场目击者口中得知,遇害的学生约15岁左右,是当地二台子村的人。当时这位目击者早上六点多进入事故发生地附近的车站,七点多从车站出来后就发现出事故了,但是在现场并没有发现肇事的车辆,只有一辆特警车在旁边停着。
客观上来讲,开车撞了人之后,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责任,第一时间都应该是抢救伤者或者是报警求助。 然而这位肇事司机却选择逃逸,这次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责任,都注定是罪责难逃了。希望警方能够早日将其抓捕归案,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另一起肇事逃逸事故案例同样发生在张家口
2016年9月7日傍晚6点左右,在张家口西豪丽景往孔家庄上西环路口永存铁艺电焊对面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一位29岁的女士,同时还是一个4岁孩子的妈妈,当场死亡,死状惨烈,肇事司机逃逸。


张家口一自行车与公交车碰撞遭碾压
2018年9月21日下午,张家口宣化区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名女子骑自行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碰撞,女子惨遭公交车碾压当场身亡。
事故现场非常惨烈,女子头部被压扁,脑浆迸溅一地。事故具体原因不详。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背不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交通逃逸,即便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逃逸后也会被认定负事故全责。而且,致人死亡会面临刑事责任。再说,逃到哪里,能逃过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