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通常都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一定是由发生碰撞的双方或者其中的一方承担。
其实不然,在一些交通事故里,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但是间接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样开车,任性且危险
近日,16时30分许,李某驾驶一辆黑色SUV沿中鲈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准备转弯进入江城大道。

虽然有专门的转弯车道,前面白色轿车也做了很好的示范,但李某由于车速较快,一下子冲进了中间的直行车道。
躲过了碰撞,却发生了追尾
在江城大道上正常行驶的白色教练车正巧路过,当他发现右侧突然窜出的车子后,果断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躲开了李某驾驶的SUV。然而,却与左后方的面包车无可避免地发生了碰撞。

事故发生后,目睹了事故经过的李某,自认为事故与己无关,竟一脚油门扬长而去。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没有碰撞,也要担全责
民警从现场两位驾驶人口中了解了事故的经过后,第一时间调取了监控视频,并很快查到了李某的联系方式。
李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很是吃惊:“不是没撞到吗,我也要负责任?”民警耐心解释了责任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李某这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最终,警方认定,当事人李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警方提醒
驾驶人驾车转弯汇入车流量较大的快速路、高架路时,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可能会有网友和李某一样,认为没有撞到,就不用承担责任。其实不然,要想说清这件事,我们需要先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五)项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从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
1、主体为车辆;
2、发生在道路上;
3、车辆存在一定过失;
4、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不一定非要有实质性的碰撞,只要符合这四点即构成交通事故。
现在明白了吗?上述案例显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只不过,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接触式道路交通事故。
如何避免非接触式道路交通事故?
行人:在路上走,要走人行道、斑马线,别因为赶时间就往不该出现的路段走,以免发生意外。
机动车、非机动车:只要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此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做好固定证据的准备,装好行车记录仪,及时缴纳车辆保险都是必要的。
一旦发生有争议的交通事故,请报警后等待民警处理。
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