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一名2岁幼童从路旁忽然飞奔横穿马路,不幸被一辆面包车撞飞数米远。幸运的是,孩童经送医检查后并无大碍,仅脸部皮肤擦伤。
从监控画面可见,孩童身后还跟着一名大人,也准备一同横过马路,而旁边仅四五米远就是人行横道。
经调查,交警认定儿童在没有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违规过马路,由监护人承担事故一半责任;肇事车驾驶人则因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通行,同样承担事故一半责任。
记住: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最后我们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视频中一个细节。▼

如上面截图所示:路口附近停放了一辆货车,肇事面包车由货车后方驶来,直至儿童出现在货车车头左前侧,面包车驾驶人才有可能看到儿童的存在,而此时货车已行至图中所在的位置。
这个位置上有两重危险因素:第一,距离儿童很近,即便采取刹车、转向灯紧急避险措施,成功的可能性也很低;第二,儿童很可能处在右侧的A柱盲区内,所以上面才说驾驶人“有可能”看到儿童,而不是一定能看到儿童。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鬼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