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江西赣州会昌县。一辆电动车在行经一十字路口时,一头将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撞飞。

赣州交警支队会昌大队调取监控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在行驶中一手扶把,另一手则拿着手机不时低头查看,存在分心驾驶行为。同时,王某所驾驶电动车经鉴定为二轮轻便摩托车,但其持有C1驾照,属准驾不符;同时王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因此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老人则因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后果:
横穿马路的老人头部急性血肿被收入ICU救治;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头部多处骨折,伤情也比较重。双方的医疗费均已超过十万元。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故真的很气愤!真把马路当你们家后花园了吗?自己找死可千万不要连累别人!这起事故中的老人和电动车都是出门不带脑子的主。
两人都没长眼 😡